建筑企业的安全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和领导部门。
它的主要职责有:
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。
②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,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。
③经常深入基层,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,掌握安全生产情况,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。
④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。
⑤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,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,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。
⑥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、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、考核、发证工作。
⑦进行工伤事故统计、分析和报告,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。
⑧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,遇有严重险情,有权暂停施工,并向领导及时报告。
⑨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的行为,经说服劝阻无效,有权越级上告。